建成国际会展博览中心。(市国际会展中心筹建办负责)。
建成游泳健身中心。(市体委负责)。
建成市音乐厅。(宁波日报社负责)。
(十)城乡生活环境。营造“山青、水碧、天蓝、地绿”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
基本形成较为完整的城市污水收集、输送、处理、排放系统,建成江东南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新建镇海区一期等6座污水处理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100%。(市城乡建委、市环保局负责)。
基本完成中心城区非成套房改造,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20平方米以上。(市城乡建委负责)。
建设管道供气工程,城市燃气气化率95%以上。(市市政公用局、市天然气办负责)。
农村居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有关县 (市)、区政府负责)。
建设三江生态林带和北仑、镇海的城市生态保护带。加快公路主干道绿带建设步伐。(市林业局、市交通委、市城乡建委、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
整治农村河道3000公里。(市水利局、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
建设东钱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负责)。
二、实施新世纪工程的工作意见
新世纪工程涉及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主要方面,建设项目近百项。初步匡算,建设项目总投资达1600亿元左右,其中,“十五”计划时期投资1200多亿元。新世纪工程的顺利实施是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保证。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新世纪工程起点高、项目多、投资大,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广泛参与。建立新世纪工程的工作网络,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抓总,定期研究协调新世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和新世纪工程年度计划抓好落实;市计委负责计划、综合、协调、督促等日常工作,定期汇总上报工作及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
(二)编制年度计划。编制新世纪工程年度计划,明确各年度工作目标和建设项目计划,并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加以充实、调整和完善,实行滚动计划管理。各责任单位要对工作目标作进一步的深化和细化,把工作目标落到实处。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要依据各项工程目标的要求,编制专项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分解落实任务,提出逐年的进度、资金平衡方案和相关的政策措施,努力完成各年度的投资和形象进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