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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减灾规划纲要(2001-2010年)》的通知

  (四)气象科技减灾对策。
  1.监测预报减灾行动。加强气象预测预报基础业务和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对灾情实时动态监测预警能力。加快大气监测自动化建设,建成成都、乐山、南充等地多普勒天气雷达,逐步建立起长江上游气候生态环境监测预警和农业气候干旱灾害监测评估业务系统;进一步加强通信网络建设,逐步实现气象信息网络的数字化、综合化、宽带化、智能化。
  2.应用高新技术行动。在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引进推广遥感(RS)、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三大技术。开展“三S”技术的基础和应用研究,推动其在减灾领域应用的深度和精度,提高对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能力。
  3.人工影响天气行动。开展人工增雨、消雹、消雾、防霜冻等作业。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和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成省、市、县三级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以及省级飞机增雨外场基地,火箭、高炮增雨防雹基地和森林防火试验示范基地等。探索人工影响天气的减灾新途径,逐步从应急性行为转变为资源性行为。开展常年陛增雨作业,增加水资源。
  (五)社会组织减灾对策。
  1.发展信息技术行动。建立全省性的现代化减灾体系,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筹建省级综合减灾信息系统平台,将信息网络与各部门、各市州县相连接,获取各种灾情信息,加以综合处理,为社会化减灾奠定基础。
  2.强化政府职能。树立政府指导减灾工作的权威,强化政府领导、指挥减灾的职能。省政府救灾办公室是全省的减灾综合协调机构。同时,各市州县政府建立健全相应的减灾机构,健全组织,完善编制,配备得力干部,保证工作经费,理顺工作关系,充分发挥其综合协调指导的职能。各有关部门应在各级减灾机构的协调下,树立减灾一盘棋的思想,相互协作,各司其职,确保各项减灾重要行动落实到位。实行灾害分级管理,分类指导,落实领导减灾责任制。不断完善“五长会商”制度,做好减灾示范工作。
  3.增加资金投入行动。减灾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必须将减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建立专项减灾基金。建立减灾资金的补偿机制和多元投入机制,加强减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4.实施法制管理行动。认真贯彻执行已颁布的有关减灾的法律、法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四川减灾法规。
  5.开展减灾保险行动。积极探索和开展社会性的减灾保险。投保工作重点应放在投保户安全检查、协助整改隐患等方向上;努力做到灾前进行预警,灾中参加施救,灾后快速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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