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减灾规划纲要
(2001-2010年)》的通知
(川府发〔2001〕33号 二00一年九月五日)
省政府同意《四川省减灾规划纲要(2001-2010年)》,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四川省减灾规划纲要(2001-2010年)》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减灾规划(1998-2010年)》的要求,在总结我省减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未来10年发展战略目标制定的我省第一部有关减灾工作的规划,是指导我省今后一个时期减灾工作的基本依据。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四川省减灾规划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精神,按照《规划》提出的指导思想、战略方针、主要目标和对策措施,制定好本地区、本行业的减灾规划,认真开展减灾工作,为建设西部经济强省和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实现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四川省减灾规划纲要
(2001-2010年)
四川省是全国自然灾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分布地域广,造成损失大,是四川省自然灾害的主要特点。近10年来,自然灾害呈加重发生趋势,已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减灾工作。建国以来,组织开展了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减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为进一步做好减灾工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建设西部经济强省和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必须结合我省自然灾害特点,总结以往减灾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明确新时期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战略方针、主要目标和对策措施,大力开展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减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为此,制定四川未来10年减灾规划。
一、灾害概况
(一)气象灾害。
1.干旱。干旱是四川发生频繁,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危害经济建设的常发性灾害。其类型有春旱、夏旱、伏早、秋旱、冬干等,一年四季皆有发生,而以夏旱、伏旱影响为最大。干旱常见区夏旱发生频率高达80%;春旱和伏旱约70%;冬干和秋旱约为40%和20%。在历年作物受灾面积中,有38.7%是由旱灾所引起。1980-2000年,平均每年因灾减产粮食135.5万吨。干旱造成人畜饮水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