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1月17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17日)废止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促进河南省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01〕65号 二00一年六月二十日)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促进河南省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省政府原则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促进河南省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发挥货币信贷政策对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推动作用,促进河南省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现就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搞好金融服务、扩大信贷投入对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
当前,全省经济正处于加快发展和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经济运行长期积累的各种矛盾也在金融领域集中暴露,金融也面临着防范化解风险的艰巨任务。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关键是在稳定的基础上加快经济发展。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改进金融服务,支持国民经济发展既是金融部门肩负的政治责任,也是降低不良资产、实现经营目标的正确途径。金融部门必须提高认识,把服务经济和人民生活作为金融工作的立足点,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处理好支持经济发展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关系。通过积极高效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投入,促进社会资金良性循环,实现社会效益和自身效益的统一。
二、认真贯彻稳健的货币政策,继续保持货币供应适度增长
按照河南省2001年国民经济增长目标,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确定今年货币信贷工作的重点是:认真贯彻稳健的货币政策,在适度增加基础货币投放、扩大货币供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信贷结构调整力度,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今年全省存款计划增加550亿元,增长11. 5%,贷款增加500亿元,增长12.3%。国有商业银行要继续发挥贷款主渠道的作用,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要求,加快贷款投入,提高增量存贷比。2000年贷款增加过少,今年要积极争取总行在规模、授权和项目贷款方面给予支持。其他商业银行要大力提高贷款比重,切实解决目前存在的不注重培育长期客户,贷款资产占比偏低的问题,保持存贷的同步协调增长,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