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1月17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17日)宣布失效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旅游业
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2001〕28号 二00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为了更好地落实《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确定的关于大力发展旅游业,尽快把旅游业培育成我省支柱产业的目标任务,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反复调研论证,提出了《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把旅游业尽快培育成我省支柱产业,加快旅游业发展,建设文化旅游大省的战略决策,根据《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河南省“十五”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主体相结合,以资源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确立旅游业在我省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地位;抓住机遇,树立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的观念,积极实施精品名牌和市场多元化战略;进一步理顺旅游管理体制,加大旅游产品结构调整力度,合理配置旅游生产力要素;实施“东引西进”,扩大旅游业对外开放,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旅游环境,加速培育大型骨干旅游企业,促进旅游关联产业全方位、大跨度、跳跃式发展,逐步实现旅游业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尽快把旅游资源大省发展成为旅游经济大省。
二、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工作重点
“十五”期间,集中力量重点开发一条黄金旅游线路(郑、汴、洛沿黄旅游线);规划建设四个具有不同地方特色的旅游景区(嵩山、伏牛山、太行山、桐柏一大别山旅游区);培育十八个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旅游精品景点(龙门石窟、少林寺、白马寺、河南博物院、清明上河园、黄河小浪底、红旗渠、殷墟、黄帝故里、虢国墓、太昊陵、卧龙岗、石人山、白云山、王屋山、云台山、查岈山、鸡公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