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青海省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青海省
 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01〕163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了加强我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的管理,进一步做好财政资金的管理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财政厅、省监察厅、人行西宁中心支行、省审计厅关于《青海省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的实施意见》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青海省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略)
     2、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审核表及清理自查情况登记表(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八月十七日
       青海省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的实施意见
        (省财政厅、省监察厅、人行西宁中心支行、
           省审计厅 二00一年七月九日)

  遵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清理整顿工作,严格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的管理,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的重要意义
  严格控制并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帐户,既是加强预算管理、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强化资金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近年来,按照中央的要求,我省对包括预算外资金在内的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帐户进行了清理,取消了一批违规开设的帐户,加强了对保留帐户的规范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有的地区和部门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清理不彻底,有的部门和单位开设、变更、终止银行帐户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少数单位仍在擅自开设银行帐户。总的看,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过多过滥和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的问题尚未得到很好解决。因此,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最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把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再次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协作,集中力量把清理整顿银行帐户的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