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部组织实施本预案,全面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制定紧急管理办法或特别管制措施;统一安排,调用救灾物资、设备和人员;向国务院报告震情、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四)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抗震救灾指挥部与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应急机构联系工作。
2.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分析会商。
3.组织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4.负责审查地震新闻宣传报道,组织抗震救灾新闻发布会。
5.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应急分组及主要职责
1.震情监视组
组长:省地震局负责人
该组负责加强震情跟踪监测分析,适时向省政府报告震情趋势判断意见;组织现场流动观测队伍,配备仪器、设备和人员等;加强前兆观测台站(点)观测,加速传递前兆数据;建立宏观异常观测网点;向震区派出工作组,加强地震监测工作,协调震区与邻省的监测工作。
2.抢险救援组
组长:海南军区负责人
副组长:武警海南省总队、省消防总队负责人
该组负责迅速派出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调集人员,准备必要物资、机械和工具,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医疗卫生组
组长:省卫生厅负责人
副组长:省红十字会负责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
该组负责迅速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4.交通运输保障组
组长:省交通厅负责人
副组长:民航海南省管理局负责人、海南铁路总公司负责人
该组负责尽快恢复被毁坏的公路、铁路、港口、空港和有关设施;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5.通信保障组
组长:省通信管理局负责人
该组负责在灾区增设通讯设施,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经批准可调用战备应急通信机动保障队伍和其他有关部门、企业的通信系统。
其他有关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被破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6.电力保障组
组长:省经济贸易厅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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