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用解析法测定其古建筑物主要部位高度,并加上文字说明。
4、测绘终了,应写出测绘技术说明,编出一套完整的测绘成果档案。
四、施测内容:
(1)城市古建筑总平面图,尺寸(包括总尺寸)必须标注齐全,图上应画出磁北方向或风向频率玫瑰图,并画出平面总图的中轴线。
(2)城市古建筑单体平面图(应包括屋面平面图)、或仰视图、柱网图应标出纵横轴线。尺寸标注齐全,并在图上标出剖面图的剖切位置。
(3)城市古建筑的单体立面图,应包括正立面图、侧立面图、背立面图,图中应标出城市的统一坐标和标高,立面装饰做法及色调用料、图表文字等。
(4)城市古建筑单体剖面图,应包括纵剖面图、横剖面图。图中应反映出剖切位置的标高、结构层次、装饰做法,切实反映被剖切到的截面或配件截面。
(5)城市古建筑的单体台基(基础)、结构图或说明,应包括台基(基础)做法、用料及各种尺寸。
(6)城市单体古建筑物的大样图,包括局部位置大样、节点详图、局部和节点剖面(图中应反映建筑物转角大样详图、园角大样详图、上、下檐口部位大样详图、屋脊大样详图、柱头斗、柱间铺作斗、穿斗斗大样详图、楼梯大样详图、花饰大样详图等)。如图纸负荷满载不能在图纸上反映时,应另附必要图样尺寸和说明。各个详图应注明所在位置,标出轴线,各个尺寸标注齐全。
(7)城市单体古建筑物屋盖结构图,包括屋脊、屋架做法。
(8)城市单体古建筑物各部位节点构造详图,应包括楼板、地面、屋顶、天花板、门窗等构造详图。
(9)城市单体古建筑物中,有特殊结构价值的,应注明其构件用料情况、截面尺寸、截面图例等。
五、对所测绘的城市古建筑,测绘单位应附文字说明,主要说明以下情况:
(1)古建筑物的历史沿革,包括创建始末、演变过程、修缮重建记实等。
(2)所处地理平面分布位置,各个立面照片及局部照片。
(3)现使用单位及使用情况。
(4)文物保护等级及保护方法,维护管理等有关规则。
(5)名人参观记录及名人题词。
(6)事故报告及处理情况记录。
(7)今后规划设想。
六、对于图纸、文字说明难以反映的下列内容,测绘单位应采用录像、照片等方式予以补充:
(1)古建筑全貌景观(环境、主体外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