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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工业企业全面经济核算暂行办法[失效]

  企业的财会部门是全厂经济业务活动的综合汇总部门,是结算中心,对其它部门的核算工作负有业务指导、财务监督检查的责任。没有总会计师办公室的企业,由财会部门代行其职权。
  企业的计划、技术部门对实行全面经济核算负有重要责任,有条件的要配经济工程师或经济技术员,负责技术经济效果的核算工作。
  企业的其它部门即要搞好本部门的核算工作,也要抓好所属单位的核算工作。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核算员。
  车间是一级核算单位。要按照厂部核定的各项生产、技术、财务指标进行核算。一般应实行独立核算,自计盈亏。要设经济核算组或专职核算员。由主管经营副主任负责组织车间的经济核算工作。
  相当于车间一级的附属单位,都要设核算组或专职核算员,单独核算收支和经营成果。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自计盈亏、自负盈亏或经费包干等办法。
  班组是基层核算单位。要根据不同情况配备专职或兼职核算员。核算产量、质量废品率和原材料、燃料、动力、工具、工时的消耗等。有条件的也要根据各自承担的生产任务,按照厂内制定的价格,核算班组的不完全的生产盈亏或节约价值。
  第二十条 企业要把全厂的产品品种、产量、质量、消耗、劳动、成本(费用)、资金、利润等经济技术指标和基本建设、科研、新产品试制、更改、大修以及文教、卫生、生活福利等方面的计划指标,全部分解为小指标,层层落实到分管厂长、科室、车间、班组和个人,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
  第二十一条 企业内各车间、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都要建立货币形式的结算关系,实行计价结算。结算的方法可以采取内部转帐的办法,也可以采取本票制(流通券)或设厂内银行,发行内部支票,以及其它简便易行的结算方法。
  第二十二条 企业要综合运用会计、统计、业务三种核算手段,从不同侧面、不同环节通过价值量和实物量两种形式,分别核算和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

第五章 经济预测、审核、控制与分析

  第二十三条 经济预测、审核、控制与分析是企业全面经济核算必不可少的手段,对增强竞争能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果,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十四条 经济预测。凡是新建或扩建、挖革改工程项目、设备填平补齐、中间试验以及试制和生产新的产品,产品设计和工艺技术的改变,生产过程的变动,生产技术组织计划的确定等,都要由技术或计划部门事先进行经济效果的测算,预测产品成本和盈利水平,选择最佳经济效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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