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市无线电收发信区暂行管理规定

  长、中波发信台到达收信台技术区边缘,电磁波场强不得超过100毫伏/米。
  短波发信台技术区到收信台技术区边缘最小距离(不定向天线)为:
  发信机功率KW 0.2-5 10 25 120 120以上
  最小距离(KM)    4  8 14  20  20以上
  第六条 发信以技术区边缘到输电线、架空通信线的最小距离为:

              最  小 距 离(米)
   天线名称    到架空通     到电压1千伏    到1千伏以
          信线路      以下的输电线    上的输电线
  1、中长波            按电气设备装设
  天线发射电   500      规范的规定在该   同左
  力在150            距离应允许在天
  千瓦以下             线设备地区进行
                   修理工作
  2、同上输
  出电力超过   1000     同上        同上
  150千瓦
  3、短波天
  线发射方向   不小于300   同上        不小于300
  4、同上在   50       同上        50
  其它方向
  5、短波弱
  向天线或无   200      同上        200
  方向性天线

  第七条 收信台技术区边缘距种干扰源的最小距离:

     干扰源名称             最小距离(KM)
  有高频感应加热的工厂             2.0
  有高频介质加热的工厂             1.0
  有高频器械的医院、电疗器械、手术器械     1.0
  工业、企业、拖拉机站、汽车修理厂、      3.0
  大型汽车停车场及有×光设备的医院
  电气化铁路和电车道              2.0
  汽车行驶繁忙公路               1.0
  接收方向的架空通信线             1.0
  非接收方向的架空通信线            0.2
  高压输电线(在一切方向)60KV       1.0
  高压输电线(在一切方向)220KV      2.0
  高压变电站(在一切方向)500KV      3.0
  高压变电站(一次变电200-500KV)   2.0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