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统筹规划,要从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出发,紧密结合“星火计划”、“丰收计划”和“燎原计划”的实施,认真搞好“三教统筹”、“农科教统筹”,使农村教育真正转到主要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帮助农民致富的轨道上来。农村职业技术教育的层次结构,在经济、文化比较发达的地区,以发展高中阶段职业技术教育为主;在经济、文化不发达的地区,以发展初中阶段的职业技术教育为主。按照持续发展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完善各种服务体系的需要,统筹规划农村职业技术教育的专业科类结构。
四、全面落实“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形成推动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有效机制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决定》关于“首先在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业实行,进而争取尽快做到:在城市,未经职业技术教育、达不到岗位规范要求的一律不得就业、上岗;在农村、企事业单位(含乡镇企业)招工、招干及从事技术性强的生产经营工作,必须经过相应的职业技术教育。今后,各单位招工、招干应首先从专业对口的各种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中择优录用,在对口专业合格毕业生尚未全部录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一般不另行从社会上招用人员”的各项要求。对违背“先培训、后就业”原则和上述要求的用人单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取消其用人指标,通知银行核减工资基金。
为了更好地落实“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计划、教育、人事、劳动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根据社会需要加强人才预测,共同研究确定各类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规模,专业(工种)招生比例,实行定向招生,尽量做到毕业生的专业对口,提高就业率。
实行“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其根本目的是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今后凡在有技术等级的专业或工种学习的学生,逐步实行“双证书”制度,以促进新增劳动者技术素质的提高。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颁发的《
工人考核条例》及其实施意见和农业部《关于开展农民技术资格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意见》(〔1991〕农教宣字第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尽快制定有关实施技术等级考核的法规。
在劳动力供过于求的情况下,把竞争机制引入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是使受教育者把竞争压力变成学习动力的必要措施。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和改革,要与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配套进行。企业可根据生产需要确定用工形式和招工条件,通过劳务市场,面向社会,公开招收,择优录用。计划、教育、劳动、人事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按照国家计划分配、用人单位择优录用和个人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就业方针,积极稳妥地推进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招生和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