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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决定的通知

  --继续以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为主体,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以扩大现有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规模、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重点,争取通过十年努力,使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人数占整个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总人数的比重达到60%以上;集中力量办好一批水平较高,能起示范和骨干作用的学校。
  --要大力发展多形式、多层次的短期职业技术掊训,使城镇不能升入上一级学校的初、高中毕业生和在岗需要培训的人员都能接受就业前和岗位需要的职业技术培训;使大多数农村新增劳动力受到必需的职业技术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
  --在普通教育中积极开展职业指导,因地制宜地在适当阶段引进职业技术教育因素或在一定阶段进行分流,对学生进行职业技术预备教育或带有定向性的职业技术教育。
  --积极试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探索培养技艺性强的高级操作人员的可行途径。
  --利用对外开放的有利条件,根据国际和国内劳务市场的需要,办好相关的学校或专业(工种),为开展劳务输出培养称职人员。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都要把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纳入整个地方或部门建设事业中去,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好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确定切合实际的发展目标和重点,采取相应得力措施,积极促进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
  三、加强统筹规划,提高职业技术教育整体效益
  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主要责任在地方,关键在市(地、州)和县(市、区)。因此,在中央、省统一的方针政策下,各市(地、州)、县(市、区)政府要花大力气统筹协调本地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包括中专、技工学校、职业中学、就业培训中心等长、短期培训机构的布局、专业(工种)设置、招生、毕(结)业生就业安置及中、长期规划,在政府统筹规划中,要提倡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打破条块分割的局面,加强横向合作,互通有无,提高办学效益。
  “八五”期间,要认真解决我省职业技术教育布点多、规模小、水平低、效益差,以及由此造成的人、财、物浪费的问题。为此,面向全省服务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要由省统筹规划,面向市(地、州)服务的中等专业学校(含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和一个县(市、区)范围内形成不了适度规模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专业和工种要由市(地、州)统筹规划,县(市、区)要统筹规划本县(市、区)范围内的各类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和就业培训中心及其它短期培训机构。为了求得办学的规模效益,县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或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按一至二所规划,每所学校在校生规模至少500人以上,并使其具有多种功能。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都要达到规定的办学规模。
  在城市职业技术教育的统筹规划中,继续推行教育、劳动和办学主管部门与行业、企事业单位的联合办学。双方通过合同形式,确定各自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尤其要充分调动企业的办学积极性,大型企业应自办,中小企业可合办或者多种形式联办,把职业技术教育作为企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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