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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决定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
 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决定的通知
 (1991年11月15日 吉政发〔1991〕62号)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国发〔1991〕55号文件,以下简称《决定》),根据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再次提出的要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策,对九十年代我国职业技术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方向和要求。为了认真贯彻《决定》,推动我省职业技术教育的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好《决定》,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职业技术教育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的职业技术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培养了大批初、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对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必须看到,鄙薄职业技术教育的观念在社会上还很普遍,传统的教育思想仍束缚着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办学条件较差,支持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服务体系尚未形成;职业技术教育的有关制度和政策还不健全;职业技术教育的内外部关系尚未理顺,与经济建设的结合还不很紧密。
  提高认识仍然是办好职业技术教育的关键。职业技术教育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把人的智力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桥梁,是全面提高劳动力素质,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有效教育手段。高度重视和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是党中央为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为下世纪经济和社会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而作出的一项意义深远的重大决策。这不仅是教育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也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及广大教育工作者都要认真学习《决定》,进一步提高对职业技术教育战略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并结合实际,努力把学习《决定》引向深入,落到实处。
  二、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好今后十年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划
  根据我省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规划、产业结构和生产力水平的实际情况,今后十年,我省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总目标是: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办学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兴办职业技术教育的新局面,逐步做到,使新增劳动力都能受到适应从业岗位需要的最基本的职业技术训练。尤其是在一些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劳动岗位,就业者能普遍受到系统的严格的职业技术教育;到本世纪末,初步形成具有我省特色,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形式多样,又能与其它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使职业技术教育的规模、规格和质量都能够适应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为实现这个目标,要做好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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