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吉林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1985年7月20日 吉市政发〔1985〕182号)

  第一条 市集中统一管理的城建档案范围:
  一、城市基础档案:城市历史沿革、城市地形地貌,城市经济、技术、人口、文教、卫生、科研、气象、水文、地质、地震、勘测、测绘等图纸、图表、图片、照片、影片、统计资料、文字材料、录音带、录象带等。
  二、城市规划档案:总体规划、小区规划、分期规划、国土规划、各专业规划方面的图纸和文字材料。
  三、城市管理档案:征用土地执照、建筑执照、建筑用地现状、抗震加固方面的图纸和文字材料。
  四、市政工程档案:主干道、干道、大中型桥梁、立交桥、重要的涵洞、隧道、暗渠工程、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污合流管道、污水处理工程、江堤、护岸、江河治理设施方面的竣工材料或现状图、文字材料。
  五、公用设施档案:
  1、引水工程、净化工程、水厂以及管径七十五毫米以上的供水管线、消防设施的竣工材料或现状图、文字材料;
  2、跨越市区的特高、超高、普高线路,地下电缆、市区架空线、调度楼和一、二次变电所工程的竣工材料或现状图、文字材料;
  3、城市照明的地下电缆、架空线路(主要街、路)工程的竣工材料或现状图、文字材料;
  4、通讯电缆、架空线路(干、支线)、机房、微波、广播、电视工程的竣工材料或现状图、文字材料;
  5、供热管线、加压站、集中供热的锅炉房及管线工程的竣工材料或现状图、文字材料;
  6、供气管道及设施方面的竣工材料或现状图、文字材料;
  7、电、汽车线路及沿线工程方面的图纸和文字材料;
  8、公共厕所及垃圾场(站)的设置图。
  六、园林及古建筑档案;古建筑、古遗址、革命遗址、革命纪念性建筑、城市雕塑、名人故居、公园、绿地、苗圃、名花古树等方面的图纸和文字材料。
  七、交通运输档案:穿越市区的铁路、铁路区域的总平面图及地下管网、车站、货场、桥涵、隧道和公路、公共交通、客运站的竣工材料或现状图、文字材料。
  八、工业建筑档案:电厂(站)工程,在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国、省营厂、矿的全厂总平面图、地下管网、市属较大的厂矿总平面图及地下管网的竣工材料或现状图、文字材料。
  九、民用建筑档案:
  1、住宅小区建筑,市直管六层以上住宅楼、公寓楼、企事业单位八层以上住宅楼、公寓楼的竣工材料;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