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述规划要求,到本世纪末,在边境地区新建或改造博物馆、图书馆、文化(艺术)馆和多功能文化娱乐中心20个;在全省发展乡镇图书馆和文化馆100个,形成群众性文化活动群体50个,建设旅游文化.民俗文化.民间文化、工艺美术和对外文化交流基地50个。根据上述规划和目标,各地可从实际出发,确定具体项目和实施步聚。就全省而言,计划分三步走:第一步,“八五”期间,边境地区重点口岸和部分重点乡镇,三分之一内地中心集镇达到标准要求;第二步,“九五”前三年,边境大多数乡镇和重点村屯,三分之二内地中心集镇达到标准要求;第三步,“九五”后两年,“两江边境文化长廊工程”和“百镇文化中心辐射工程”建设规划目标基本实现,并逐步配套和完善,为2000年至2010年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领导和措施保证
(一)各级政府都要把实施文化重点工程纳入建设发达的边疆近海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来,切实提高对发展建设文化事业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为抓经济建设而抓文化建设,象抓经济建设一样抓好文化建设。要依据全省文化重点工程的规划和目标,制定本地的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要具体组织实施,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保证。
(二)继续完善落实各项文化经济政策,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保证对文化重点工程的投入。“两江边境文化长廊工程”和“百镇文化中心辐射工程”的建设资金主要依靠地方自筹。与此同时积极争取文化部与国家计委用于边境文化长廊建设的专项补助资金,并由省里按规定保证相应配套资金,使全省文化重点工程所需资金有可靠的保证。要大力贯彻社会文化社会办,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提倡和鼓励集体、个人、合资、外资等多方投资建设文化项目,千方百计加快建设步伐。
(三)把文化重点工程建设同创建社会文化先进县活动结合起来,推动规划目标的贯彻落实。在规划确定“两江边境文化长廊工程”和“百镇文化中心辐射工程”的同时,进一步调整和确定社会文化先进县的建设标准和工作要求,争取在“八五”期间再有三分之一的边境县(市)和五分之一的“九五”期间将更多的边境和内地县(市)建成文化先进县。
(四)各级文化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认真做好全省文化重点工程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服力工作。要在论证规划、制订计划、确定目标、完善政策、综合反馈、组织指导等方面,主动积极地当好参谋;充分调动文化系统自身的积极性,采取分类分片包干的办法,把任务指标分解到位,把责任落实到人头;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敢闯敢试,增强自身发展能力,抓好文化建设;转变职能,转变思想,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搞好服务;紧紧依靠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建,加速文化重点工程的建设。
(五)切实加强领导,逐级建立领导制度,确定领导责任。省里由省政府主管领导同志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文化厅、计经委、财政厅、民委、旅游局、海关、边防局等部门领导同志参加的协调会议,研究解决一些重要问题。省里还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定期组织检查汇报,召开经验交流会,尽最大努力把这项利国利民的文化重点工程切实抓紧抓好。各地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