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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完成十年绿化吉林大地任务的指示

  各机关、厂矿、部队、学校等单位在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搞好庭院、厂区、营区、校园绿化,把城市绿化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六、集中力量,抓好造林绿化重点工程建设
  我省中、西部地区正在进行的“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治沙工程建设和平原绿化工程是十年绿化吉林大地的重点工程,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紧抓好。
  东部山区、半山区要把宜林荒山绿化作为重点工程,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突出抓好。
  辽河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要积极搞好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妇联和共青团组织开展的“三八绿色工程”和“第二松花江流域青年绿化工程”建设,在已经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要继续发动广大妇女和青年、团员,积极投工投劳,使这两项有意义的绿化工程建设取得更大的成果。
  七、广泛动员,多渠道筹集资金
  绿化吉林大地是一项规模宏大的公益事业,必须依靠全社会,多渠道广筹资金,才能保证规划任务的完成。要坚持国家拨点、财政补点、群众筹点、有关部门拿点的办法筹集资金。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坚持和完善农村植树造林劳动积累工、义务工制度。各有关企事业单位都要按规定提取育林费和造林绿化费。各级绿化委员会要认真收缴义务植树绿化费。要改革造林绿化资金投入机制,逐步实行征收生态效益补偿费制度。城市建设绿化费用要从征收配套的绿化项目资金中解决。各地筹集造林绿化资金都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准挤占挪用。
  八、注重科学技术应用,保证造林绿化质量
  要积极应用造林绿化的新技术,加大推广力度,实行集约经营,不断提高造林绿化的成活率和保存率。积极培育新品种,建立良种基地,实行基地采种,实现育苗造林良种化。要严格把住质量关,不合格的种子不能育苗,不合格的苗木不准上山造林。要精心栽植,积极采用高效吸水剂、生要粉造林,保证更新造林质量。要加强幼林抚育管护工作,按照林木生长规律适时进行抚育。
  城市绿化要在积极扩大绿地面积的同时,积极引进和培育品质好适应性强的城市绿化新品种,做到绿化、美化、香化总体布局,科学规划,综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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