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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发展乡镇企业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加快发展乡镇企业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1992年6月7日 吉政发〔1992〕28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白城地区行署,前扶管理区行委,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加快发展乡镇企业座谈会纪要》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加快发展乡镇企业座谈会纪要

  四月十五日,省委书记何竹康主持召开了加快发展乡镇企业座谈会。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出席,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研究室、省委农研室、省乡企局、省计经委、省科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人民银行、省农行、省经研中心、省税务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按照中央2号文件和省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措施,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的问题进行了研究。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讲了话。现纪要如下。
  一、发展乡镇企业是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乡镇企业有了较快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已经成为全省农村经济重要支柱和全省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同先进省份比,我们还有很大差距,主要经济指标大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一九九一年,我省乡镇企业总产值162亿元,只占全国乡镇企业总产值的1.47%;全国乡镇企业总产值占农村社会总产值60%,我省只占49%;全国乡镇工业总产值占全部工业总产值三分之一,我省只占14.7%;全国乡镇企业出口交货额占全国出口交货额25%,我省只占4.5%。
  乡镇企业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加快发展乡镇企业,不仅对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实现小康目标,而且对实现农业现代化,推进国家工业化,缩小城乡差别和工农差别,都有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对于改变我省粮食产量高、比较效益低的现状,全面发展农村商品经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将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一项战略性的任务。
  当前,是加快我省经济发展的好时机,我们必须抓住时机,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加速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全面发展。要加快发展,关键在于进一步解放思想。
  要破除温饱即安的小农经济思想,树立发展社会主义大农业的新观念。认清不发展乡镇企业,就没有农村的小康,也没有全省的振兴。各级党委和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克服重国营、轻乡镇企业的倾向,把发展乡镇企业作为振兴全省经济的战略性措施,真正摆到重要位置上。要克服只顾当前、不顾长远,只抓粮食、不抓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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