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托社会载体,调动社会力量”的工作方式。建立接纳社会资源的运行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积极参与。
--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的工作方法。各地既要有统一目标、基本要求,又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配合中部地区开发,进一步加强中部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残疾人工作。
--坚持“讲求实效,打好基础”的工作方针。以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和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为重点,着力解决好关系残疾人基本需求的扶贫、就业、康复、教育、培训等问题;建立和完善残疾人事业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加大市、县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
--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的作用。密切联系残疾人,反映残疾人的需求,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协助政府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服务。
--积极调动残疾人自身潜能。重视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增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意识,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调动残疾人自身的主观能动性。
三、“十五”计划纲要的各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坚持做好康复工作,帮助残疾人改善功能、提高能力
继续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进一步完善社会化的训练服务体系,使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加强预防残疾的宣传工作,减少残疾发生;重视引进高科技成果在残疾人康复领域的应用。
1.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7000例。市、县级医院普遍设立眼科,就地就近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组派医疗队到技术力量较薄弱的市、县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
2.广泛开展低视力康复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医院眼科、特殊学校低视力班、定点眼镜店和患者家庭相互配合的低视力康复工作网络,为1000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培训200名低视力儿童家长。
3.进一步建立健全聋儿康复服务体系,对425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训练;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普遍开展社区家庭聋儿康复训练,培训聋儿家长425名;加强聋儿语训教学方法研究,提高语训质量,使25%的受训聋儿进入普通幼儿园和普通小学;推广使用助听器,为210名贫困聋儿提供质优价廉的助听器。
4.坚持“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加强以政府为主导,公安、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密切协作,社会各界参与的管理体系;在海口、三亚、琼山、琼海等4个市对3000名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防治康复,达到检出率6‰、监护率90%、显好率60%、社会参与率50%,肇事率降到0.5%以下,减少精神残疾发生;为精神病康复者创造就业条件,促进其回归社会正常生活。
5.为400名麻风病致残者和其他肢体残疾者实施矫治手术或配备辅助用具,改善其身体功能和生命质量;向社会宣传科学知识,消除社会对麻风病的畏惧心理,给麻风病致残者予关爱和帮助。
6.做好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工作,供应量达到50种2.5万件;建立2个普及型假肢装配站,为964名缺肢者装配普及型假肢;推广使用功能补偿型矫形器,完成1000件矫形器的装配任务。对贫困需求者予以补贴。
7.加强社区康复工作,广泛开展康复训练,切实提供康复服务。各级残联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规划和组织管理工作;各级康复中心(站、点)抽出技术骨干,培训人员,传授康复知识;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充分发挥幼儿园、学校、福利康复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企事业单位现有机构、设施、人员的作用,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康复训练服务网络,开展肢残人功能、智残人能力、盲人行走导向、聋儿听力语言、助视器配戴、精神病防治康复等训练与服务,完成肢残人功能训练540例,脑瘫儿童康复训练110例,智残人能力训练430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