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宜华(省公安厅副厅长)
武鸿麟(省监察厅副厅长)
季 可(省财政厅副厅长)
陈应志(省人事厅副厅长)
李含正(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姬保山(省建设厅副厅长)
刘少庆(省交通厅副厅长)
余文春(省贸易合作厅副厅长)
董林生(省文化厅副厅长)
王 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处长)
乔为建(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刘汉樵(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方学忠(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熊际翎(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武廷宪(省工商局副局长)
顾庆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石 超(省招商引资局局长)
陈仁贵(省物价局副局长)
姚 远(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季 林(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黄 坚(省编办副主任)
吴 跃(省政府体改办主任)
彭士学(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与相关部门的联络、协调,编发投资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简报,沟通指导相关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招商引资局,石超任办公室主任(兼),高邦明、王予凡任副主任。
投资软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要求高。各地(州、市)、县(市、区)要参照省的作法,由政府(行署)主要负责同志负责,组织专门力量,集中精力抓好此项工作。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健全组织领导机构阶段。
时间2001年7月--2001年9月
实施方案报请省政府批准,成立贵州省改善投资软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二)分解任务、宣传发动阶段。
时间:2001年10月
根据整治方案分解任务,牵头单位细化工作方案并做好实施准备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会,听取投资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意见,进行广泛的动员和宣传。
(三)组织实施阶段。
时间:2001年10月--2002月9月
各部门按照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指定专人负责,结合实际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制定整治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领导小组对各地、州、市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在投资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后组织总结考评,对在投资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措施得力、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由省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对整治工作措施不力的要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