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投资软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宜华(省公安厅副厅长)
  武鸿麟(省监察厅副厅长)
  季 可(省财政厅副厅长) 
  陈应志(省人事厅副厅长)
  李含正(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姬保山(省建设厅副厅长)
  刘少庆(省交通厅副厅长)
  余文春(省贸易合作厅副厅长)
  董林生(省文化厅副厅长)
  王 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处长)
  乔为建(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刘汉樵(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方学忠(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熊际翎(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武廷宪(省工商局副局长)
  顾庆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石 超(省招商引资局局长)
  陈仁贵(省物价局副局长)
  姚 远(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季 林(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黄 坚(省编办副主任)
  吴 跃(省政府体改办主任)
  彭士学(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与相关部门的联络、协调,编发投资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简报,沟通指导相关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招商引资局,石超任办公室主任(兼),高邦明、王予凡任副主任。
  投资软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要求高。各地(州、市)、县(市、区)要参照省的作法,由政府(行署)主要负责同志负责,组织专门力量,集中精力抓好此项工作。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健全组织领导机构阶段。
  时间2001年7月--2001年9月
  实施方案报请省政府批准,成立贵州省改善投资软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二)分解任务、宣传发动阶段。
  时间:2001年10月
  根据整治方案分解任务,牵头单位细化工作方案并做好实施准备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会,听取投资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意见,进行广泛的动员和宣传。
  (三)组织实施阶段。
  时间:2001年10月--2002月9月
  各部门按照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指定专人负责,结合实际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制定整治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领导小组对各地、州、市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在投资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后组织总结考评,对在投资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措施得力、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由省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对整治工作措施不力的要通报批评。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