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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投资软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3.由省人事厅牵头,有关单位参加,有针对性地在政府机关,特别是涉外经济管理部门开展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培训,力争在年内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对全省各级政府机关,特别是涉外经济管理部门普遍进行一次综合素质教育,推动干部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二)以严格执法和切实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为重点,努力营造符合国际惯例的法制环境和政策环境。
  1.由省政府法制办牵头,省计委、经贸委、财政厅、贸易合作厅、招商引资局等有关部门参加,继续对现有涉外地方性政策、法规进行清理,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有碍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法规进行修改、完善,该废止的及时废止,并及时对外公布。
  2.由省招商引资局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制定有效措施,确保对投资者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向投资者宣传国家和省鼓励外来投资的各项政策措施;二是组织工商、税务、环保、质监、海关、金融、国土等部门,深入企业调查政策落实情况,按规定兑现各项优惠政策;三是对以种种理由搪塞、推诿,不兑现国家和省优惠政策的单位和个人,在媒体上公开通报批评。
  3.由省政府法制办、省招商引资局牵头,组织计划、经贸、建设、劳动、文化、、科技、卫生、环保、国土、财税、工商、质监、公安、海关、商检、金融等部门参加,根据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引进外资的有关政策措施,制定鼓励和保障外商来黔投资的贯彻实施意见,制定《贵州省保障外来投资条例》并按程序报批后施行。各地、州、市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省的规定制定相应的贯彻落实措施。
  (三)以规范政务管理为重点,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使行政环境更加高效廉洁。
  1.创新工作制度。由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参加,按照合法、合理的原则,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减少行政审批环节,争取减少行政审批事项40%左右,同时制定《贵州省规范政务管理、改善投资环境的规定》,报经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2.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限时”制度,提高办事效率。由省人事厅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统一、精简、便捷、高效的原则,推行承诺办公制度,完善政务监察制度。
  3.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由省纠风办牵头,各部门和行业纪检监察单位共同对行风建设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利用职务之便在办理外来投资行政审批过程中的“吃、拿、卡、要”行为,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树立良好的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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