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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局等部门关于整顿本市道路货物运输秩序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在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外省市相关部门,做好对外地进京货运机动车的超载、超限运输及尾气排放超标的治理工作。
  (四)打击非法运输,规范经营行为。
  由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和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坚决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运输服务、货物包装托运的单位、个人和车辆,取缔未经许可设立的货物运输场站、货物运输交易场所和托运站点。由市交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加强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商品油、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运输中的各类违规行为,确保运输安全。在专项调查基础上,由市交通局牵头会同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规范搬家运输企业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完善经营机制,改善企业管理,引导企业通过重组、兼并、改制等形式,实行规模经营,使用环保型厢式货物运输车辆,创造条件发展城市物流配送,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服务功能,保护货主和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
  (五)清理涉及机动车和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的各类收费。
  由市物价局、市地税局和市交通局负责重点检查道路货物运输价格执行和发票使用情况,坚决查处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巧立名目乱收费和不执行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及发票使用中的违规行为。
  (六)完善道路货物运输行业规划,引导行业调整结构,促进城市现代物流业发展。
  由市交通局牵头会同市计委、市规划委,加快研究调整《北京公路货物运输主枢纽布局规划》,建立现代城市物流体系的方案。由市交通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已建成的2个二级货物运输枢纽完善服务功能,使干线运输、货物配载和市内配送相互衔接;加快建设东南一级货物运输枢纽和西三旗、大兴二级货物运输枢纽,逐步形成货物仓储、货物运输、货物配载、商品分拨、物流配送等服务功能;基本完成西南一级货物运输枢纽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会同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研究改革城市货物运输组织方式和货物运输交通管制方式,积极抓好城市专业物流配送试点企业,依托货物运输场站和货物运输信息服务网络系统,选择1至2家具有一定实力、管理机构完善、经营管理规范的货物运输企业开展专业化物流配送业务,以发挥其示范作用,带动全市货物运输行业结构调整。按照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若干意见》(国经贸运行〔2001〕189号)精神,由市经委牵头会同市商委、市外经贸委、市信息办和市交通局等部门,结合实际提出加快本市现代物流发展、建立现代城市物流配送体系的基本框架、增强城市服务功能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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