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社区治安。以创建文明小区、安全文明单位、安全文明楼院活动为载体,层层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政法机关为依托,建立社会治安动态控制的快速反应机制,构筑集“人防、物防、技防”为一体的治安防范体系。并按一区一警的模式组建专职或义务治安巡逻队,建立社区警务室,调整民警责任区,推进社区治安建设。规范人口管理,加强民事调解和群众帮教工作,增进邻里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五)基础设施建设
1、进一步改善办公、服务条件。切实解决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办公用房。要求每个社区办公场地达80-150平方米。社区内原有的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及居民委员会办的经济实体,划归社区居民委员会使用和管理。新建小区的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套设施要与新建小区开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逐步配套完成社区“五室三站二栏一校一场所”,即每个社区配套有五室:党建活动室、居委会办公室、警务室、老年活动室、青少年活动阅览室;三站:社区服务站、社区保障站、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站;二栏:社区居务公开栏、宣传栏;一校:社区学校;一场所:健身娱乐活动场所。
2、加快社区管理信息网络建设,逐步组建社区网络管理平台。在系统、全面搜集掌握有关社区资源和社区自治信息数据的基础上,逐步开发设计社区管理软件,利用电脑网络和社区中介组织为居住在本社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便利、便捷的服务。
3、加大资金投入。新建社区,地方政府可下拨开办费,鼓励社区单位和居民捐赠。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经费列入城区财政年度预算,市、城区两级财政按6:4负担的办法,解决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经费及其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社区建设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四、努力构建推进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
(一)切实加强对社区建设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切实加强领导,把整体推进城市社区建设与加快城镇化进程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协调发展。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经常给予指导,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将工作落到实处。要积极帮助解决推进社区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要在原社区服务领导小组基础上调整组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协调各职能部门做好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治安等工作;指导开展社区建设实验区工作;制定本地区社区建设的发展规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部门,负责综合指导、协调、督促和服务工作。同时,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在即将进行的市(地)县(区)机构改革中,各市(地)县(区)要以社区建设的新思路来加强城市基层管理,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基层行政管理和社区居民自治的关系,强化社区自治功能,扩大基层民主,促进基层民主自治和行政管理协调发展。
(二)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