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治理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要按照全系统“三五”普法规划的目标和要求,有计划、分层次地宣传、普及
宪法与本行业工作密切相关的
监狱法、警察法、
律师法、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干警、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使学法与用法,普法教育与依法治理紧密结合,同步进行,互相促进,相得益彰。
同时,要着重抓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律知识的普及。公证、律师等法律服务部门,特别是监狱、劳教单位要紧密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的实际,用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引导、保障、推进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依法保护和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促进经营机制的转换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依法规范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增强企业活力。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要及时组织学习,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运用法律调节各种经济关系的本领。进一步改善法制环境,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运行。
3.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树立在法律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行使各项职权的观念,理顺行政执法关系,完善行政执法手段,增强行政执法的主动性、公开性、公正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效率。各监狱、劳教所及各级职能部门要严格依照
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职责,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使监狱劳教干警的行政行为和权力的行使,置于制度规范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环境,努力实现监管发行工作、劳动教养工作的制度化和法制化。
4.采取有效形式,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①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司法行政机关各级党委(党组)、支部的中心学习组和各处、科室的学习,都要安排有关法律知识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讲座等活动,建立健全学法档案。通过学习,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知识水平。②通过依法治理,进一步发挥好工作职能。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要依据
律师法、公证管理暂行条例,尽快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依法保护公民、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律师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公证人员违法办证、办人情证、关系证和假证现象。监狱劳教单位要推行执法责任制,逐步做到执法权限和程序法定化,执法行为公开化,执法责任明细化,推动依法管理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