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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全省农产品出口创汇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全省农产品出口创汇工作的通知
 (鄂办政发〔2001〕72号 2001年6月6日)


  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扩大农产品出口创汇,不断提高农业的外向度,是农业进入新阶段后,拓宽农业发展空间,优化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近几年来,我省农产品出口创汇一直徘徊不前,创汇量小,创汇产品科技含量不高,1998年全省农产品出口创汇1.48亿美元,1999年1.58亿美元,2000年1.59亿美元。这种状况与我省作为农业大省的地位极不相称,与形势发展的要求也不相适应。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外向型农业发展步伐,现就抓好2001年全省农产品出口创汇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建立一批农产品出口创汇基地。省里重点抓好江汉平原优质米、三元猪、特色水产品基地,鄂东茧丝绸基地,鄂西白肋烟、富晒茶、中药材、魔芋、薇菜干、纯菜生产基地,随州、京山、房县食用菌生产基地,丘陵山区蜂产品基地等农产品出口基地的建设。各地要根据自身的比较优势,通过结构调整,加快建立一批农产品出口基地。
  二、大力培植一批外向型龙头企业。各地要把发展外向型农业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结合起来,制定优惠政策,扶持、发展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增强龙头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带动作用,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农产品出口。外贸公司要走产业化经营的路子,大力推进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经营模式。省里将重点抓好一批外向型龙头企业。省级外向型龙头企业的标准为:固定资产在3000万元以上,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带动农户2000户以上,年出口创汇额200万美元以上或出口供货值2000万元以上。省里对外向型龙头企业采取淘汰制的办法,凡符合上述标准的均可列为省级外向型龙头企业。今年省里重点抓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省扬子江蜂业公司、湖北金天贸工农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洪湖蓝田股份有限公司、鹤峰县对外经济贸易公司、刁汊湖渔业有限公司、鄂东茧丝绸集团、湖北九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龙头企业的出口创汇工作。
  三、加大农产品宣传和市场开拓力度。今年除已在天门举办的“湖北农产品出口暨招商引资洽谈会”外,还要重点办好在北京举办的“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和在武汉举办的“中国武汉农业高新技术国际博览会”。各地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筹展参展工作,通过参展,进一步提高我省农产品的知名度,增强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份额。
  四、努力扩大农产品出口创汇份额。把农产品打入国际市场,增加创汇额度,增加农民收入,是发展外向型农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多形式、多渠道地开拓国际市场,提高我省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份额,力争今年全省农产品出口创汇达到3亿美元以上。根据近年来各地农产品出口创汇的实际情况和资源优势,省里提出,今年全省各地农产品出口创汇的指导性任务如下:黄冈市700万美元,咸宁市500万美元,宜昌市500万美元,襄樊市800万美元,黄石市300万美元,武汉市3500万美元,孝感市500万美元,荆州市2800万美元,十堰市400万美元,恩施州1200万美元,鄂州市900万美元,荆门市500万美元,仙桃市500万美元,天门市700万美元,潜江市500万美元,随州市2200万美元,神农架林区100万美元,省直企业13400万美元,合计30000万美元。统计数以海关口径为准,年终结算均以国内各海关口岸的出口单据为依据。与此相对应,省直有关部门今年发展创汇农业的指导性任务是,省农业厅12000万美元,省林业局2000万美元,省乡镇企业局7000万美元,省水利厅500万美元,省农垦总公司2000万美元,省农科院100万美元,省扶贫办500万美元,省烟草总公司2200万美元。省粮食局35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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