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查处银行、证券、保险机构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变相从事金融业务的活动。打击和制止金融欺诈、操纵证券市场和内幕交易、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
4.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财政资金、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资产质量的审计。查处私设“小金库”、帐外经营、截留、坐支、挪用国家资金等违反财经法纪行为。打击伪造各种票据、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行为。
5.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实行中介机构市场准入制度。整顿经济鉴证服务市场。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资信证明、虚假评估、虚假鉴证等不法行为,对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和人员实行禁入制度。
6.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整顿。开展“扫黄打非”斗争,打击侵权盗版、制贩非法出版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电子游戏、歌舞娱乐、音像制品经营场所的监管。查处非法经营的各类“网吧”。规范旅游业经营秩序。
7.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查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垄断性行业和公用企业妨碍公平竞争,阻挠外地产品或工程建设类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限制企业竞争的做法。
8.强化安全管理和安全监察。抓紧重点行业的安全整顿,加强对事故隐患及危险源的综合治理。对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或整改无效的企业和经营单位,坚决予以关闭。
9.依法规范社会保险金的征缴。抓紧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地方性法规、规章,采取强有力的行政手段、法律手段,依法制裁拖欠养老保险金等行为。对欠费不缴、故意拖欠、无视有关政策法规的,要通过法律程序追究责任。
(七)当前的工作重点:在全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上,紧紧工作直接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几个突出问题,进行整治。
1.以食品、肉品、调味品、卷烟、酒类、药品、医疗器械、农资、建材、拼装汽车、拆解汽车等为重点,进一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非法收购拆解拼装汽车的行为,取缔报废汽车拆解拼装市场。突出重点商品、重点市场、重点地区和大案要案,集中整治和查处。对典型案件,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对屡教不改的犯罪分子要依法从快惩处。此项工作由省质监局负总责。食品、肉品、调味品、酒类由省卫生厅、内贸办、质监局牵头;卷烟由省烟草专卖局牵头;药品、医疗器械由省药监局牵头;农资由省农委牵头;建材由省经贸委、工商局、建设厅牵头;取缔报废汽车拆解拼装市场工作由省工商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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