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不断开辟农民增收新途径
要把农业富余劳动力逐步从种植业转向多种经营、乡镇企业和小城镇,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民向农业的深度和广度进军。坚持大力发展多种经营,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延长农业产业链。同时,要积极发展商业、运输、饮食、旅游、服务等密集型产业,通过产业发展、人口聚集、市场扩大,逐步向小城镇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创造更多的就业需求和增收门路。
各地都必须把加快发展乡镇企业作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继续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提高的方针,重点抓好加快发展、结构调整、科技兴企、机制创新和对外开放等方面的工作。地、县、乡、村四级都要创造条件积极兴办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在条件差、发展滞后的“空壳”乡村,要积极发展种养企业和能够帮助农民解决买难卖难问题的贮藏、保鲜、包装、销售等流通企业,尽快解决乡村两级经济发展缓慢、经济实力不强的问题。积极推进乡镇企业的战略性调整,要突出开发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科技含量,不断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优势,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进一步搞好科技经济园区和东西合作示范区建设,加快龙头企业、搞技术产品企业的发展,走品牌兴业、品牌兴企的路子。积极推行两权分离,加大以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为主的企业体制改革,明晰产权关系,实现产权制度创新,以资源引资金,以存量换增量,解决投入不足的问题。积极组织筹办全省乡镇企业名优产品展销会。要加大优势企业资产重组工作力度,促进更多企业上市经营。要加强指导协调,促进各地发挥区域优势,突出重点,协调发展。对条件差、发展乡镇企业困难多的地区,要采取措施,促其快速发展。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小城镇建设作为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和全省城市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实施小城镇发展规划,落实小城镇试点的政策措施。鼓励乡镇企业、工商业主、有稳定职业和收入的各类人员以及富裕农民向小城镇转移。新办农产品加工业要注意向小城镇和县城适当集中。要把小城镇建设同乡镇企业开发区和东西合作示范区结合起来,同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结合起来。同农业产业化经营结合起来,同宽裕型小康建设结合起来。重视建设好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逐步增强小城镇的聚合、辐射和带动功能。
六、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力度,不断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