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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厅等部门关于解决华侨农场归侨难民青年劳动就业问题意见的通知

  解决华侨农场归侨、难民青年就业问题的工作,由省外经贸厅、计委、劳动保障厅、侨办共同组织。外经贸部门要广泛发动外资企业积极参与,为保证任务的完成创造条件。计划部门要做好劳动力就业计划方面的安排。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做好包括劳动力资源调查、劳动力培训、劳动力组织输出以及跟踪服务的指导、协调等工作。侨务部门要组织各华侨农场做好劳动力资源状况调查,真实摸清劳动力的年龄、性别、文化技术素质和就业意愿等具体情况,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有关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附件:有关市接收华侨农场归侨、难民青年劳动就业名额安排表

                        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广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二00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  有关市接收华侨农场归侨、难民青年劳动就业名额安排表

                              (单位:人)

┌───────┬─────┬─────────┬──────────┐
│       │ 2001年 │    2002年   │  合 计      │
├───────┼─────┼─────────┼──────────┤
│广州市    │   300 │    200    │  500       │
├───────┼─────┼─────────┼──────────┤
│深圳市    │   300 │    200    │  500       │
├───────┼─────┼─────────┼──────────┤
│东莞市    │   300 │    200    │  500       │
├───────┼─────┼─────────┼──────────┤
│珠海市    │   200 │    100    │  300       │
├───────┼─────┼─────────┼──────────┤
│佛山市    │   200 │    200    │  400       │
├───────┼─────┼─────────┼──────────┤
│江门市    │   200 │    100    │  300       │
├───────┼─────┼─────────┼──────────┤
│惠州市    │   200 │    100    │  300       │
├───────┼─────┼─────────┼──────────┤
│中山市    │   200 │    100    │  300       │
├───────┼─────┼─────────┼──────────┤
│顺德市    │   100 │         │  100       │
├───────┼─────┼─────────┼──────────┤
│       │   2000 │    1200   │  3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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