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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经贸委关于“十五”期间黑龙江省国有工业经济战略性调整重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3月23日,实施日期:2011年3月23日)废止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经贸委关于“十五”
 期间黑龙江省国有工业经济战略性调整重组实施意见的通知
 (黑政发〔2001〕52号)


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经贸委《关于“十五”期间黑龙江省国有工业经济战略性调整重组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1年6月27日
   关于“十五”期间黑龙江省国有工业经济战略性调整重组的实施意见
      (黑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1年6月20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八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解决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体制性矛盾和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问题,加快国有工业经济的战略性调整重组步伐,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我省国有工业经济调整重组的必要性
  “九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省委、省政府着力推进国有经济发展,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不断加大改革力度,大力实施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重组,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国有工业经济从一般性竞争领域中退出步伐加快。1995年至2000年,全省纳入统计范围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户数由3942户减少为1589户,减少59.7%;分流职工93.2万人,职工人数下降了34.5%。在1995年国有工业经济涉足的164个行业中类中,已有日用橡胶制造业、电器机构修理业、水产品加工业等20个行业中的国有资产全部退出。在退出的2353户企业中,出售215户,股份制571户,股份合作制834户,兼并216户,破产517户。有1401户个体私营企业参与了1427户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投入资金13.2亿元。
  (二)国有经济总量增长、质量提高。1995年至2000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额由2244.9亿元增至3559.5亿元;销售收入由1246亿元增至2113.5亿元;利税总额由231亿元增至806.9亿元;实现利润由93亿元增至554.3亿元。
  (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增强。1995年至2000年,全省一批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实施了公司制改革,实现了产权多元化。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国有资产为2592亿元,控制支配了968亿元非国有资产。有24家国有企业改制上市,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10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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