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管理
市规划部门与市商委、市市场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共同统筹规划全市再生资源市场的布局。各区、县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再生资源市场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市场应有经营、治安、消防、外来人口、卫生及各工种岗位责任等管理制度,由各区、县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监督执行。开办再生资源市场要依法登记,市场内各类经营主体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并符合市场分类管理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政府有关法令法规。
(三)关于再生资源的加工
再生资源的初级加工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末端环节,各再生资源市场要充分利用这一环节,变一用为多用,使再生资源物尽其用。各再生资源市场应具有对收购的再生资源根据不同材质、用途进行分类和初级加工的能力,具体要求是:
1.废旧报纸书刊及纸包装类:实行分拣、分装后打包。
2.废旧玻璃类:实行分拣、加工粉碎后备做工业生产原料。
3.废旧塑料制品类:实行分拣后加工粉碎成颗粒状,备做生产原料。
4.废旧易拉罐类:按不同材质进行分类,切割成瓶盖形状后备做生产原料。
5.废旧金属类:分类分拣后按材质切割成型,按用途打包。
6.废旧橡胶制品类:分类分拣后按用途打包备做生产原料。
有条件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还可根据具体情况,建立深加工基地,利用高新技术开展对不同种类和品质的再生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促进其向最终产品的深加工方向延伸,逐步实现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产业化。
四、工作步骤
从2001年6月中旬起,本市城八区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启动规范化的社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远郊区、县也可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工作目标和实施意见。
(一)组织落实
按照市政府《关于研究建立社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问题的会议纪要》(京政会〔2000〕8号)精神,尚未成立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的区、县,由各区、县商委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组建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但不再增加人员编制。组建工作于2001年7月底前完成。
结合创建文明社区活动,将社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纳入社区工作日程,确保目标责任落到实处。
(二)方案落实
各区、县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要在对辖区内社区建设、居民数量、居民结构、再生资源生成及回收等情况进行量化指标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出本区、县社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目标。
(三)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