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社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以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北京“十五”时期商业发展规划为依据,以建设符合本市实际情况的社区回收、市场集散、加工利用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为目标,遵循“政府积极引导,社区作为载体,市场机制运作”的基本思路,致力创新、重塑形象,为在全国建立先进的、与首都国际大都市地位相适应的一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促进和规范社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是;经过二至三年时间,建立一套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行业特点、易于操作的经营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资源再配置作用,以促进再生资源的回收和环境的保护;培养一支熟练掌握业务技能、精通专业知识的回收队伍;树立既可创造经济效益,又能造福社会、倡导绿色环保型生活方式的全新行业形象。
具体目标:
建立规范化社区回收网络:按照城区每1000-1500户居民设置一个回收站点的标准,八城区约需设1800个回收站点。到2002年底,八城区应设规范化回收站点1100余个,在社区的覆盖率达到60%,其中西城、朝阳、海淀、丰台、宣武五区应达到80%以上;到2003年底,八城区应设1400余个,覆盖率达到80%,五个试点区不低于90%。
建立规范化再生资源市场:到2002年底,全市建成六至八个再生资源市场,对市场的规范化管理达到80%;2003年底建成十个,规范化管理达到100%。
再生资源加工率:到2003年底,各再生资源市场对所收购再生资源的粗加工率(即按类分拣、分装)达到50%;深加工率(即转化为初级生产原料)达到10%。按收购大类初步实现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良性循环。
三、工作内容
(一)关于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的建设
1.回收站点的设立
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合理布局是建设绿色社区、保护城市环境和方便居民生活的基础。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设立由区、县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与社区共同规划,明确提出本区、县社区回收站点的数量,并统一协调有关问题。按照“便于交售”的原则,城区每1000-1500户居民设置—个简易收购站点或固定收购站点,乡、镇1500-2000户居民设置一个简易收购站点或固定收购站点,条件暂不具备的地区可设立流动回收车。
2.回收站点建设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