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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业委员会等九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和规范北京市社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商业委员会等九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和规范
 北京市社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商发(交)〔2001〕30号)


市有关部门,市属商业系统各单位,各区、县商委(宣武区经贸委),各区、县市政管委、规划局、精神文明办公室、民政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落实市政府《关于研究建立社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问题的会议纪要》(京政会〔2000〕8号)精神,自2000年5月起,在西城等五区先行开展了试点工作,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并基本具备了在全市范围推进的条件。为确保本市社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可持续地发展下去,现将市商委等九部门《关于促进和规范北京市社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商业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
                         首都精神文明办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民政局
                         二00一年六月五日

          关于促进和规范北京市社区再生资源
             回收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落实市政府《关于研究建立社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问题的会议纪要》(京政会〔2000〕8号)精神,自2000年5月起,市商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西城、朝阳、海淀、丰台、宣武五区先行开展了试点工作,并初步取得成效:一是规范化回收站点建设发展迅速。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五区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标识统一、车辆统一、收购人员服装统一、收购价格统一、收购品种统一、计量工具统一”的标准,到去年年底已建成规范化回收站点(含流动)292个。二是依法规范回收行业管理的工作已经起步。在推进试点工作的进程中,五区将制定管理制度列为重点工作,分别制定出《废旧物资管理办法》、《交易市场管理标准》等规章制度,市商委拟定了《关于制定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办法》的调查报告,已送市政府法制办准备立项。三是在增加回收量和安排下岗职工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方面取得进展。回收站点的增加促进了回收总量的增长。试点工作前,五区年回收总量为6345吨,月均528吨,今年一季度五区收购总量2721吨,月均907吨,月增幅71.8%。结合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五区在倡导新型择业观念、为下岗职工提供就业机会方面推出新举措,共安排57名下岗职工担任了社区回收员。四是再生资源市场建设提到议事日程。市商委已协调有关部门对再生资源市场的统一规划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为规范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创造了条件。
  经过一年的试点工作,在全市范围推进的条件已基本成熟。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社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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