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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镇企业局关于全省乡镇企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镇企业局
 关于全省乡镇企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1〕64号 2001年6月4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省乡镇企业局《关于全省乡镇企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全省乡镇企业结构调整的意见
              (省乡镇企业局)

  为了优化乡镇企业结构,促进乡镇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全省乡镇企业结构调整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乡镇企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乡镇企业发展较快,但也存在较为突出的结构性矛盾:一是产业结构不合理。第一、第三产业发展慢、比例小,第二产业水平低。二是行业结构类同,低水平重复建设、重复引进的问题比较突出。三是产品,结构不合理。初加工产品多,深加工产品少;资源型产品多,高附加值产品少;传统大路货产品多,名、特、新、优产品少。四是企业规模偏小,实力较弱,特别是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成长缓慢,适应市场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差。五是布局分散,聚集效应差,难以形成特色优势。这些问题制约了我省乡镇企业的发展。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加快、西部大开发战略全面实施、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下,搞好乡镇企业结构调整,不仅是解决乡镇企业深层次矛盾,提高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而且对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企业都要统一认识,抢抓机遇,积极稳妥地加快乡镇企业结构调整步伐,为乡镇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二、乡镇企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乡镇企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和区位优势为依托,以技术进步为支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乡镇企业为主体,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与建设乡镇企业小区及小城镇规划相结合,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和区域布局,加强带动第一产业,优化提高第二产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开发新兴产业,重视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促进乡镇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全面提高乡镇企业整体水平和竞争能力。
  乡镇企业结构调整的原则是:坚持结构调整与市场需求相结合,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适应不同消费者的需要;坚持结构调整与发挥区域优势相结合,因地制宜,形成各具特色的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坚持结构调整与实施国家发展战略相结合,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有进有退,寻求新领域,谋求新发展;坚持结构调整与促进科技进步相结合,引进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人才,加快产业升级,争创名牌;坚持结构调整与提高经济效益相结合,实现产品从初加工、单品种、高消耗向深精加工、系列化、高附加值、低消耗转变;坚持结构调整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合理利用资源,治理污染,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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