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有计划地加快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建设,提高我省城市供水能力,确保城市供水和用水需求。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重点是加强地下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对城市用水要按照“先地表水、后地下水、先当地水、后过境水”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确定供水水源。各地要建立枯水期及连续枯水期应急管理制度,编制供水应急方案,提高供水保证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抓紧抓好水源的开发建设,确保城市供水的需要。城市供水水源的建设要以优先保障城市生活用水为目标和前提,统筹兼顾生产和其他用水。各地在2002年底前要完成城市供水水源情况普查并结合城市供水的中长期需要制定全省供水水源开发建设计划,争取在2005年前通过水源的开发建设,使我省尤其是水资源缺乏地区水源紧张状况全面得到缓解。要严格限制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可供区域内的各种自备水源建设。2000年后,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不得批准新建自备水源。
当前,我省部分城市,尤其是县城和建制镇的用水普及率仍然较低,相当一部分居民仍未使用上安全卫生的水。“十五”期间,我省城镇将进入较快的发展阶段,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必然对城市供水提出更高的需求。因此,各地要把加快提高城市供水能力和用水普及率,尤其是加快县城和建制镇的供水处理设施建设作为城市建设工作的重点,制定明确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投资力度,不断提高城市供水能力,以满足工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需要。
(二)加快城市供水管网建设和改造步伐,解决城市供水管网漏失问题。当前,我省多数城市,尤其是中小城市和县城,供水管网存在整体规划布局不够合理、管网覆盖率较低以及与供水能力不配套等问题,已成为影响城市供水的“瓶颈”。因此,各地要加快我省城市供水管网建设和改造步伐。全省20万人口以上城市要在2002年底前完成供水管网的全面普查,建立完备的供水管网技术档案,制定管网建设和改造计划。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加快管网建设和改造、降低漏失率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的一项重要具体工作来抓,在政策、项目建设和资金外予以大力扶持。2005年前各城市、县城必须完成对使用年限超过50年和旧城区严重老化供水管网的更新改造。
(三)创建节水型城市,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建设节水型城市是推动节约用水工作的重要手段,各地要以创建节水型城市为目标,大力开展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城市节约用水要做到“三同时、四到位”,即建设项目的主体与节水措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取水用水单位必须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水制度到位。各级建设部门要抓好城市节水器具的推广使用工作,加快城市日常用水器具的节水改造步伐,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逐步建立节水器具的准入制度,坚决制止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进入市场。从2001年起,全省所在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及民用建筑中,必须采用节水型用水器具,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卫生洁具和配件,积极推广使用节水型用水器具。2002年底以前各地要完成对公共建筑和单位中用水器具的普查工作,对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在2005年以前必须全部强制更换为节水型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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