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纳米材料应用及产业发展的重点
(六)根据我省纳米材料应用及现有产业发展的基础和条件,有重点地选择一些应用领域。当前,重点抓好纳米材料在塑料、合成纤维、磁性材料、涂料(油漆)与印染、催化剂、陶瓷以及蓄电池等产业中的应用。
(七)结合国内外纳米材料应用的状况,选择应用条件成熟的纳米材料,组织研究、开发和生产。主要是开发生产以纳米氧化硅、纳米金刚石、纳米碳酸钙等为重点的非金属纳米粉体材料;以纳米氧化锌、纳米氧化铝、纳米氧化银等为重点的纳米金属氧化物粉体材料;以纳米银、纳米铁、纳米铜、纳米铝等为重点的纳米金属材料以及纳米碳化钨等金属碳化物。
(八)围绕纳米材料应用和生产的实际,加快纳米材料的应用研究体系建设。建立有利于推动纳米技术发展的研究开发机制,初步形成适合我省纳米材料应用及产业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
四、加快纳米材料应用及产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九)把纳米材料应用及产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加强调查研究,结合浙江的实际,提出近期和中长期目标,指导和引导我省纳米材料应用及产业发展。
(十)充分保护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鼓励企业及科技人员将纳米材料开发和应用的技术成果参与收益分配,加快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同时,将纳米材料应用及产业化项目优先列入省有关部门的科技项目计划、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和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加大自然科学基金对纳米材料研究项目的扶持。
(十一)大力组织纳米材料应用及开发的联合攻关。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鼓励走产学研联合开发的路子,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纳米材料研究领域的优势,选择若干个制约我省纳米材料应用及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集中力量进行联合攻关,培育和形成一批以企业为主体、有特色优势的纳米材料开发及应用研究的产学研联合开发基地。
(十二)努力办好浙江省纳米材料应用工程技术中心等若干个重点应用研究开发机构,重点选择一批市场容量大、应用前景广的纳米材料应用生产企业,加大培育力度,系统推进纳米材料产业链建设。加大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的力度,抓好现有企业中有一定基础的纳米材料应用项目,逐步扩大应用领域,拓展纳米材料应用的市场空间,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推进纳米材料生产企业发展和传统产业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