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0年,本市要基本实现以建立终身学习制度和进入学习化社会为主要标志的教育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
1.加强宣传。使社区全体成员充分认识发展社区教育的重要性,增强参与意识,自觉地参加社区教育活动。
2.形成社区教育培训网络。社区教育的范围涉及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等多个教育层次,与家庭、学校、社会密切相关。“十五”期间,社区内教育资源要逐步向社区开放,为社区成员提供全方位的教育服务。
积极推进高等职业学院和社区学院的发展。要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大学基础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继续教育、社会文化生活教育及远程开放式教育等多种教育服务。
要统筹规划、优化配置社区内教育资源,为社区内学龄人口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基础教育。
社区内的成人学校、职业学校及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要为社区成员提供各种方便、灵活的教育培训。
要健全和完善区县、街道(乡镇)、居(村)委会三级文明市民学校(成人学校),并为社区居民提供社会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各区县校外教育办公室要组织青少年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校外教育活动。
建立信息咨询服务网络。创造条件,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和国内外教育交流。
3.抓好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社区教育工作试点,并由此带动全体社区居民参与各种形式的教育与培训。
4.加强社区教育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社区教育工作经验。
5.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以兼职为主、专兼职结合的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社区教育工作的领导,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积极组织、动员驻区单位和居民参与社区教育工作。社区教育工作要列入各级政府工作目标,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把社区教育工作作为考核街道、居委会和社区服务中心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评选社区服务示范城区、街道、居委会的必要条件。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社区教育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规范化管理,并列入教育督导范畴。按照分工负责制的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履行责任,落实社区教育管理目标,确保社区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二)保证社区教育的经费投入。各区县每年应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社区教育,主要用于增加设备、改善办学条件、培训师资、开展社区教育咨询研究。
(三)各区县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以及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要积极参与社区教育工作,向居民开放必要的场地和活动设施,为居民参加教育培训提供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