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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取消的省级政府部门审批事项的通知

  十四、省审计厅(1项)
  取消的审批事项: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前审计
  十五、省地方税务局(4项)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
  营业税超税负返还
  (二)取消的核准事项:
  1、投资方向调节税适用税目税率
  2、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项目税务登记
  3、外商投资企业成为公司股东或发起人登记
  十六、省环境保护局(2项)
  (一)取消的核准事项:
  湖北省小型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
  (二)取消的审核事项:
  环境监测车申购及管理
  十七、省体育局(10项)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
  1、争创湖北省体育先进县(市)
  2、全省体育先进乡镇的评选
  3、争创湖北省体育综合实力+强县(市)
  4、外省或部队到本省招收体育苗子
  5、省级城市体育先进社区的评选
  6、国民体质测定工作检测员上岗证
  7、国民体质测定工作监测站的评定
  (二)取消的核准事项:
  省级青少年比赛成绩认可
  (三)取消的审核事项:
  1、国家级、国际级裁判员
  2、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
  十八、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项)
  取消的备案事项:
  个体经营户异地经营
  十九、省新闻出版局(1项)
  取消的审核事项:
  配额产品目录、特定产品目录以外的印刷企业机电产品进口
  二十、省林业局(4项)
  (一)取消的审核事项:
  1、林业特有工种技术等级
  2、林业职业技术等级鉴定
  3、森林公安机构设置
  (二)取消的备案事项:
  林业技工学校新生录取名册
  二十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7项)
  (一)取消的核准事项:
  1、新安装起重机械、电梯开工报告
  2、填补国内空白的新型起重机械的有关设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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