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我市卷烟市场联合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4月30日 实施日期:2008年4月30日)废止(原因:阶段性工作已结束)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烟草专卖局
 关于开展清理整顿我市卷烟市场联合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1〕14号 二00一年三月三十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我市卷烟市场联合行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志,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开展
         清理整顿我市卷烟市场联合行动的实施意见
            (二00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活动坚决制止非法生产卷烟行为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89号)和《国务院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国发〔2000〕32号)精神,维护我市卷烟市场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卷烟、走私烟、非法渠道流入卷烟(以下简称“三种烟”)违法犯罪活动,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卷烟市场联合行动(以下简称联合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烟草行业是我市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对全市经济发展起着较大的推动作用。近年来,一些烟贩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有关规定,大量制售“三种烟”,严重冲击了国家烟草专卖制度,扰乱了卷烟市场正常流通秩序,造成了我市财政收入的巨大损失,同时也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制售“三种烟”违法犯罪活动,既是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又是依法整顿、规范、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迫切要求,同时也是实现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站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站在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违法经营“三种烟”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在思想认识、工作目标、行动步调上保持一致。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