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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体改办等九部门关于我市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二)下大力量整顿药品市场流通秩序。鼓励药品生产企业打破地区、行业、所有制界限,以产权、产品、市场网络为纽带,组建规范化、规模化公司。鼓励大型批发企业跨地区兼并中小型批发企业,将区县药品批发企业改组为区域性基层配送中心。按照网点而已合理、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促使药品零售业的连锁发展,形成规模经济。超市、大商场可依有关规定设置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专柜,方便群众购买。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药品、制售假劣药品的犯罪活动,确保进入市场和医疗机构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价格合理。
  (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药品的执法监督力度,严格执行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对已经开办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严格审查,对达不到要求的企业限期改造,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经营资格。推进《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英文缩写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英文缩写GSP)的实施。改善药品抽验机制,加大抽验力度和检验水平,严格执行处罚规定。
  (四)加强药品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价格主管部门要建立药品价格监测制度,加强药品购销价格监测。建立医疗保险药品价格查询服务网络,提高药品价格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医疗成本价格监测体系,为适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提供可靠依据。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药品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八、改革城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方便人民群众就医
  (一)适应我市城市社区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改革现有的城镇医疗服务体系。大型的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作为区域医疗中心,主要从事急危重症、疑难病症的诊疗,并通过不同的方式积极支持和参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小规模的医疗机构调整为主要面向社区,为社区居民服务的卫生组织。2005年,基本形成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与大型综合医院及专科医院合理分工,居民小病治疗在社区、大病诊治到医院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
  (二)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大型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制度。本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定点协作支援的大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逐步建立双向转诊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三)进一步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今后三年,市财政继续落实每年100万元的社区卫生服务专项经费,重点用于强化全科医疗岗位培训、培养尖子人才及培训基地的建设。各区县财政对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以定额补助为主,在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的基础上,加大社区预防保健经费投入,并适应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经费、启动经费、人才培育经费和健康教育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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