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加强对垄断行业的监管。以规范市场竞争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加快垄断行业的改革和重组,推进政企分开,强化竞争机制,创新企业制度,实现规模经营。查处采用假冒等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的行为,查处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行为,查处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对继续搞地方保护主义的领导干部要严肃处理,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八、强化安全管理和安全监察
(二十二)建立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重特大事故要得到有效遏制,力争使其明显下降。根据国务院的规定,严肃追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领导责任,对疏于管理、玩忽职守、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和有关领导,必须依法、按规、遵纪追究其责任。
(二十三)继续开展重点行业的安全整顿和专项治理。对交通运输、公共聚集场所(特别是集贸市场)、烟花爆竹、煤矿与石油开采、建筑、易燃易爆物品(含化学危险物品)、学校、土锅炉等,开展重点专项治理。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可行的治理方案,协调各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强化烟花爆竹的整治。要在巩固去年整治的基础上,全省坚决取缔私产、私存、私销和私运户。苏南等有条件的地区年内要取消烟花爆竹的生产,要逐步扩大禁产区和禁放区,坚决杜绝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二十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周密部署,对所有事故隐患和危险源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查找事故隐患,建立档案,分级管理,强化整改。各有关部门必须依法行政,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审查和预评价的工作力度,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依法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进行行政审批、行政监督和行政处罚。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人员,形成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体系。
九、进一步加强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领导
(二十五)建立组织机构。
1、省政府成立“江苏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全省市场经济秩序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具体承担日常的协调、督查和联络工作。省工商、质监、建设、文化、财政等部门派员参加办公室的工作,集中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