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教育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通知

  二、大力开展再就业培训,全面推行劳动预备制度
  各级政府要把再就业培训作为促进再就业的重要措施来抓,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各地要认真研究制定再就业培训计划,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再就业培训,合理确定再就业培训基地,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要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机制,通过核定培训合格率和培训后一定期限内再就业率核拨培训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强劳动预备制培训,除在城镇普遍推行外,逐步将从事农业生产的初、高中毕业生纳入劳动预备制培训范围,实现城乡全覆盖。对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达到技工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规定课时标准,取得《山东省劳动预备制培训证书》的学员,经相应考试可升入高级技工学校或高等职业学校学习。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应当指导和组织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对学生的就业教育和创业教育,鼓励和支持学生更新择业观念,多渠道、多形式就业或创业。
  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是主要承担就业和再就业培训任务的职业培训机构,各级要重视加强就业训练中心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要把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建成兼有职业需求预测、职业培训、职业指导并与职业技能鉴定、职业介绍紧密联系的多功能的综合基地,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就业训练中心的实习工厂(场、店)、教职工的职称评定和:工资福利待遇等,按技工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就业训练中心的管理和指导,定期组织检查评估,实行资格年检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撤改就业训练中心,挤占、平调就业训练中心的场地、设施和资金。
  对社会各类其他以技能培训为主的培训机构,也要积极扶持引导,发挥他们的作用。培训机构结业生纳入职业技能鉴定范围,符合条件的办学单位其师资可参加技工教育职称评审。要规范社会力量办学。加强监管,严格审批,定期检查。对有问题的要限期整改;对以培训为名坑蒙拐骗的,要坚决取缔。
  三、广泛开展企业职工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搞好企业职工的培训,是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的重要途径。各级政府都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研究制定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的政策。“十五”期间,要使中级技术工人占职工队伍的比重提高到60%以上,高级技术工人提高到10%以上。企业要按照国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基本规范》的要求,把职工培训作为加强管理、增强企业发展后劲的重要措施,列入经营者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培训机构,制定培训计划。大中型企业每年培训职工的比例应不少于职工人数的20%。要落实培训经费,企业应提、应列的职工教育经费要按规定提取列支,除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职工教育基金外,主要用于职工技能培训。要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定期评选表彰企业职工培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职业培训和优秀技能人才的宣传。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