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通知
(湘政办发〔2001〕1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省各地信息网络相继开通,信息网络服务业蓬勃发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出现,对推动信息网络化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在青少年中普及网络知识、拓宽视野、扩大知识面提供了一种便捷的途径。但是,当前“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混乱、经营无序,含有不少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等内容,对青少年成长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为规范“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活动,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1〕21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清理整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01年4月20日开始,集中3个月时间,由省通信管理局牵头,会同公安、文化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对本地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一次专项清理整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对党和对广大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角度出发,遵循“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方针,高度重视这次清理整顿,切实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规范管理工作。
二、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湖南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郑茂清任组长,王道生任副组长,郑佳明、朱国斌、阳红光、金则恭、寇勇、申纪云、胡忠雄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通信管理局,由朱国斌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文化厅、省工商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
三、这次清理整顿分三个阶段:
(一)4月20日到5月15日为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通过省内各大新闻媒体宣传发动,发布公告;对全省各地区的“网吧”进行调查摸底,收集情况,确定重点整治的地区和场所。
(二)5月16日至6月25日为集中清查整治和审批登记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全面清查;6月1日至6月15日整治;6月16日至6月25日重新登记。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和登记注册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重新办理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有关部门要责令关闭,并限期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未经批准,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未办理注册登记的,要坚决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经营物品和非法所得;对在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的,有关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互联网接入提供者要切断其接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