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3.6 押运途中需暂时停留,应根据停靠的位置、周围情况,采取相应的警戒措施,以加强防范。途中遇财物中转、改换交通工具时,必须办妥接交、转换手续,并在现场实施监督。
7.4.3.7 多辆汽车押运时,要保持行车间距,防止塞入外部车辆。要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排行车、停车时间。遇有人员要求搭乘押运车辆时,应拒绝。
7.4.3.8 对押运财物实行监控。保安人员在装载时和装载后,不得离开所押运的财物,必须离开时,应在保证押运财物安全的前提下轮换进行。
7.4.3.9 运输途中,应随时对押运财物进行巡视、检查,观察财物堆放有无移动,包装、密封标记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应立即查清原因,做好检查记录。
7.4.4 紧急情况的处置
押运途中发生意外事件,要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本单位和收、发货单位。
7.4.4.1 途中发生财物丢失,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请其协助追查,并及时通报发货单位和收货单位。
7.4.4.2 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要严密看管所押财物,及时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系,妥善处理。并立即通报发货单位和收货单位。
7.4.4.3 押运途中遇有对押运财物的不法侵害,应坚决制止并立即报警。
7.4.4.4 押运途中运输的财物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保安人员应抢救财物和伤员,并立即报警。通报发货和收货单位。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
7.4.5 押运财物的交付
7.4.5.1 财物抵达目的地后,保安人员要观察周围动态。办理交接手续时,禁止无关人员接近财物。
7.4.5.2 接交财物应由发货部门和保安人员与收货部门共同清点财物的数量、检查财物包装等情况。认定无误后,由收货部门在收货单据上签名盖章。
7.4.6 押运制度
7.4.6.1 请示汇报制度。押运过程中应及时报告行走的路线、位置和途中发生的各种情况。
7.4.6.2 保密制度。保安人员必须对押运财物的种类、数量,运输时间、路线,押运人员数量等情况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7.4.7 岗位要求
7.4.7.1 掌握保安押运服务的知识和技能,了解押运方案的内容和要求。
7.4.7.2 了解财物收发、中转等手续的办理程序;掌握运输工具状况及财物的存放条件;清楚押运财物的性能、特点及防护要求;熟记与有关部门、人员的联系方式。
7.5 保安技防
7.5.1 技防服务的内容
7.5.1.1 为客户安装各种防盗抢及防火报警设备,并承担与之配套的技防工程的设计、施工任务。
7.5.1.2 为客户提供固定目标(重点要害部门)、移动目标(机动车辆)防盗抢的联网技防服务。
7.5.2 制定服务方案
7.5.2.1 根据客户要求,制定技防服务方案,其中包括工程施工方案、警情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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