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重点查验。在人员、车辆出入比较集中时,保安人员应站在大门一侧提示出示证件,并仔细观察,注意发现异常。对无证件的人员、车辆,待高峰过后经检查再决定是否放行。对于上级事先通知的免检对象,应根据车号和特殊的免检标志,免检放行。
7.2.4.2 检查
1)对携物进出的人员,重点检查是否带有违禁物品。对进入车辆要检查是否装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是否载有无关人员,对无关人员应动员其下车在外等候。对携物外出人员和车辆,仔细检查携物证件或出库单据,重点查验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与证件是否相符。检查时要让对方对手开车门和包装物,视情况逐件清点或重点抽查。要与对方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注意观察其神态表情,防止其弃物逃跑或突然驾车逃跑,同时要注意自身安全。
2)发现有携带可疑物品的人时,应先礼貌地要求其说出物品的名称、数量、来源及用途,请其自行拿出物品检查核对,出示有关证件或由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对无手续和拒绝检查的应交客户单位保卫或有关部门处理。对盗拿物品的可疑人,保安人员不能对其进行搜身,应报告客户单位或交公安机关处理。
7.2.4.3 观察
在验证检查过程中,要从进出人员的身份、陈述、行为、表情、携物、痕迹等方面进行观察,对有疑点者应重点查验。
7.2.5 紧急情况的处置
当发生群体性事件,干扰、破坏客户单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时,保安人员应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客户单位或当地公安机关。协助做好疏导工作,维护秩序。
7.2.6 勤务制度(按7.1.6执行)
7.2.7 岗位要求
7.2.7.1 语言文明,手势规范,站姿端正,精神饱满。
7.2.7.2 熟记客户单位有关门卫的规章制度、出入手续,使用的各种证件、标志、车辆的牌号等。
7.2.7.3 了解门卫区域内的环境状况和安全措施。
7.2.7.4 熟悉和掌握单位内部机构的分布、位置,联系方式。
7.3 守护
7.3.1 守护服务的内容
守护服务是采取有效措施,守卫和看护指定目标,保卫其安全。
7.3.1.1 根据保安服务合同,对存在贵重财物、危险物品的场所进行守护。
7.3.1.2 对客户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部位,重要设备、设施,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专门的守护。
7.3.1.3 根据合同,保卫大型文化、体育、展览展销、集会、游园等活动的安全。
7.3.2 制定守护方案
7.3.2.1 根据守护目标的特征、范围、周边环境以及其他可能危害目标的情况等制定守护方案。
7.3.2.2 守护方案需经客户单位和保安服务公司审定,重大守护方案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7.3.3 上岗前的准备
担任守护任务的保安人员要按规定着装,携带经公安机关批准使用的防护用具。根据需要携带对讲机。备有守护勤务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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