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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标准--保安服务操作规程

  接班人员做好上岗准备,按规定着装,携带值勤用品,准时接班。
  3)交班
  接班人员到达岗位后,交接时双方先行敬礼,然后边注意观察,边做交接班事宜。交班人员应告知本班发生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并交待需要继续办理的事项。移交勤务登记簿,双方签字备查。接班者未到办或未办理交接班手续,当班者不能离开。
  7.1.6.2 请示报告制度
  保安人员遇到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时有及时、具体、准确地向客户单位、上级领导和公安等有关部门请示报告,对客户单位、上级领导及公安等部门的指示要坚决执行,执行结果要及时反馈,并做详细记录。
  7.1.6.3 勤务检查制度
  驻勤单位保安队负责人或指定的勤务检查人员,负责对保安人员值勤情况进行检查。勤务检查的内容以保安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为主。对勤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应做好记录,重要问题应向上级汇报。
  7.1.6.4 勤务登记制度
  勤务登记由当班人员负责记录。主要记载上级指示、通知、交办的事项及值班期间发生和处理的问题,记录必须清晰、准确,不得随意涂改,并妥善保管。
  7.1.7 岗位要求
  7.1.7.1 熟悉巡逻区域的地形、地物、要害部位、重点目标的位置。
  7.1.7.2 熟记与有关部门、人员的联系方式。
  7.2 门卫
  7.2.1 门卫服务的内容
  7.2.1.1 对出入客户单位人员进行验证检查、登记,严禁外部人员随便进入。对来访者,要及时与被访部门人员联系。
  7.2.1.2 根据客户的要求,对出入的人员、车辆携带或装运的物品进行查验,防止客户单位财物流失。
  7.2.1.3 指挥、疏导出入车辆清理无关人员,维护出入口的正常秩序。
  7.2.1.4 注意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客户单位或公安机关,并配合做好工作。对现行不法侵害人应及时送交公安机关。
  7.2.2 制定门卫值勤方案
  7.2.2.1 根据合同,确定值勤方案、门卫值勤方式及所需装备等

  1)根据出入口的建筑特征,人员、车辆流量,确定门岗的具体位置。
  2)确定各类情况的处置方法,制定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
  7.2.2.2 门卫值勤方案需经客户单位和保安服务公司审定。
  7.2.3 上岗前的准备
  担任门卫任务的保安人员要按规定着装,携带经公安机关批准使用的防护用具。根据需要携带对讲机。备有门卫勤务登记簿。
  7.2.4 门卫勤务的实施
  7.2.4.1 验证
  1)逐个查证。在一般情况下,当来人距门卫2-3m时,保安人员应请其止步并出示证件,接过证件后先看证件的封面,再翻看主页的身份情况。要着重查验照片与持证人的相貌是否相符,印鉴单位与签发证件单位是否相符,是否过期。夜间验证时,应提高警惕,保护自身安全。经查证未发现问题的,归还证件并礼貌地示意放行。对拒不交验证件、证明的人员,不准其入内。发生纠纷时,及时向客户单位报告,请有关人员前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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