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任务
(一)继续抓好放小工作。对尚未改制的国有中小工业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制,争取全省再放开搞活20户左右,使全省国有中小企业改制面再提高7个百分点。
(二)对已经改制的中小企业继续加强跟踪服务,促使其进一步深化内部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经济效益,使其总体盈利水平比2000年有较大提高。
(三)大力扶持各种所有制中小企业的发展,努力培育一批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市场竞争优势和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使之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生力军。
(四)指导信用担保机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信用担保机构的作用,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贷款难问题。
三、工作措施
要按照全面贯彻、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结合实际、体现实效的要求,采取以下措施,做好今年的中小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
(一)规范操作,加快推进国有中小企业改革。要坚持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的方针,继续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出售等多种形式,加快推进国有中小企业改革。具体的操作措施和办法,参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业厅关于2000年放开搞活国有中小工业企业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琼府办〔2000〕13号)精神执行。对尚未放开搞活的中小企业,主要针对三种不同的情况区别对待:对尚能正常生产、资质质量较好、人员负担较轻的企业,要结合实际采取适当形式进行改制,放开搞活;对生产不正常、发展前景暗淡、改制意义不大、但尚能维持现状的企业,可暂时搁置等待时机进行改革;对已停产多年、严重资不抵债、毫无发展前途的企业,要坚决实行关闭、破产。
在进行中小企业改革中,要注意做好机制转换和规范操作两个方面的工作。要通过改革切实转换企业的经营机制,真正建立起自负盈亏机制,形成优胜劣汰机制,实行科学管理,实现体制创新。要规范操作,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搞好企业改革工作。要严格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得悬空、逃废金融债权人的债务。要妥善安置职工和离退休人员。
(二)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推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完成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工作,形成多元投资、多种成份、多样模式的所有制格局。认真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开展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对照国家经贸委颁布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目录》和《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采取有力措施,淘汰落后的工艺和装备。对质量低劣、污染环境、浪费资源以及不符合基本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坚决实行关闭、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