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
关于实施农业双千创优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1〕70号)
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省农业厅《关于实施农业“双千创优工程”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六月十四日
关于实施农业“双千创优工程”的意见
(省农业厅 二00一年五月)
当前,我国农业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由长期短缺变为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但在新形势下,农业的结构性矛盾也日益突出,一些大宗低质农产品大量积压,销售不畅;优质农产品相对不足,不能满足优质化、多样化的市场需求;作物区域布局趋同,地区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这些问题,不仅造成农产品“卖难”和农业比较效益下降,而且影响了农民收入的增长和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我国加入WTO在即,将要参与国际农产品市场的激烈竞争,而我省部分农产品品质较差,参与竞争将处于劣势。因此,调整农业结构,改善农产品品质,发展高效益农业、特色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已成为全省农业工作的中心任务。根据我省“十五”特色农业发展规划,在“九五”期间实施农业“双千工程”的基础上,现就“十五”期间实施“双千创优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农业“双千创优工程”,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动力,以优质化为突破口,通过集中连片建设优质高效农作物商品生产基地,建立高标准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培育扶持农副产品龙头企业,实现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化开发,最终达到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农业比较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带动全省农业结构调整的目的。
二、发展目标
2001-2005年,开发建设1000万亩优质高效粮食作物和1000万亩优质高效经济作物。通过开发建设,项目区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覆盖率达到85%,农产品优质率达到95%,商品率达到90%,粮食作物加工转化率达到80%。1000万亩优质高效粮食作物亩均纯收入增加50-100元,1000万亩优质高效经济作物亩均纯收入增加150-200元,项目区农民人均种植业纯收入年均增长50元。
三、项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