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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打假联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要注重与企业联合开展打假,发动广大企业主动提供线索,及时协助鉴别产(商)品的真伪,为执法打假提供可靠的依据。
  (五)认真落实《湖北省对举报和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违法犯罪行为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认真受理群众和企业的举报、投诉,对有功人员予以奖励,以调动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假的积极性。
  (六)打假扶优并举,大力扶持和宣传名优产品。继续深入实施精品名牌战略,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和发展观,努力做到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对名优产品,要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同时继续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和创建“购物放心一条街活动,在全省树立一批商业市场的楷模,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一个满意放心的购物环境。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加大对大案要案查处工作的跟踪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打假工作的成功经验、做法和为打假治劣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有关产品质量和知识产权方面的知识,提高全民质量意识,树立质量法制观念,使消费者自觉抵制假货,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加强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提高全社会信用意识。
  (八)坚持严格执法,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坚决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的法律法规,以及行政执法部门向司法机关移送打假案件的程序规定、罚没物品管理及处置办法,充分运行法律武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各地、各部门要抓紧清理并及时废除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明确“执法打假无禁区”,坚决禁止设立带地方保护性质的封闭市场,坚决撤销限制执法打假的市场管理机构,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执法打假正常进行。
  (九)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作为一项紧迫任务来抓,对执法人员要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各级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都要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办案程序,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要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罚代刑、罚过放行等问题。对执法队伍中的腐败分子要严肃查处,并坚决清理出执法队伍。各级政府要千方百计保证执法部门的办案经费,不断改善执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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