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主要是复混肥)、农药、兽药、饲料、农机及零配件、渔机渔具,以及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失效变质、伪造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及注册商标等违法犯罪行为。农资专项打假联合行动由省农业厅、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工商局、供销社等部门负责部署和协调。
四是组织开展拼装汽车打假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目录外企业以报废汽车的零部件、走私散件或国产零部件拼(组)装汽车、摩托车,以及盗用、套用、转让目录内产品型号及合格证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汽车安全配件的违法犯罪行为。拼装汽车专项打假联合行动由省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公安厅、经贸委、外经贸厅、武汉海关、机械汽车行业办等部门负责部署和协调。
五是继续组织开展建筑用钢材、水泥打假专项斗争。对建材生产企业、建材批发市场、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检查,根据鄂政办发〔2000〕102号文件规定,对明确第一批关闭的小炼钢厂、小水泥厂,逐一清除,坚决关闭,并捣毁其生产设备。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无证生产、产品质量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决不允许把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用于工程上。建材专项打假联合行动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省经贸委、冶金行业办、建材行业办、建设厅、工商局等部门负责部署和协调。
六是组织开展棉花打假专项斗争。重点打击棉花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混等混级、非法收购和加工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拆除销毁小轧花机、土打包机,严禁废棉流入棉花市场。棉花专项打假联合行动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供销社、计委、经贸委、农业厅、工商局等部门负责部署和协调。
七是组织开展卷烟打假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和非法生产卷烟等违法活动,彻底清理取缔卷烟非法交易市场,缉查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打击非法拼装、倒卖烟机的违法行为,整顿规范卷烟零售市场经营秩序。卷烟打假联合行动由省烟草专卖局会同公安厅、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负责部署和协调。
(四)各方联手、联动,充分发挥整体合力。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行动。牵头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各打假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其他部门也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对于需要联合查处的案件,各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通力协作,不得敷衍推诿;对于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案件,省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查处;对于打假阻力大或者暴力抗法的案件,公安、武警等部门要积极予以支持和配合,以保障打假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对触犯刑律的违法犯罪分子(包括法人),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决不允许以罚代刑或罚过放行;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交由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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