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着力对下列商品进行重点查处:(1)食品;(2)药品、医疗器械;(3)农资(包括种子、农药、农膜、化肥、农机及配件);(4)棉花;(5)建筑材料(包括建筑钢材、装饰材料及型材、水泥);(6)拼装汽车及假劣汽车、摩托车零配件;(7)卷烟;(8)用于城乡电网改造的产品(包括电线、电缆、低压电器、配电设备等);(9)通讯产品及配件;(10)洗涤用品及化妆品;(11)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
2、着力对群众反映强烈、假冒伪劣商品充斥的集散地进行重点整治。主要是假冒伪劣商品较集中的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包括:食品批发市场、建材和装饰型材批发市场、汽车配件批发市场、通讯器材批发市场、农资批发市场和日用品批发市场等。
3、着力对重点区域,主要是具有明显的“一地一品”或“一地多品”制假售假特征,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恶劣影响的地区进行集中整治。比如武汉市城乡结合部的各类仓储市场;老河口、潜江、钟祥等地的杀虫脒市场;荆门、天门、仙桃等地的劣质复混肥市场;十堰、襄樊、孝感、随州、仙桃等地的非法拼装汽车市场;黄冈、黄石、鄂州、咸宁、十堰、恩施及武汉市城乡结合部的建筑用钢材、水泥市场;江汉平原的农资和棉花市场等。
对外商投资企业举报、投诉的制假售假案件,也要作为重点查处。同时要严厉打击走私贩私、传销与变相传销、合同欺诈、虚假广告和商标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要采取“三集中”(集中时间、人力、物力)、“四统一”(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处理)的办法,针对本地区制假售假的重点产品、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进行彻底整治,严惩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分子。
三、实施步骤及主要任务
今年全省打假联合行动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下旬以前,主要任务:一是对今年的打假联合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各地、各部门要在认真总结前一阶段联合打假工作的基础上,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联合行动的重点打击对象,制定具体行动方案,作出全面的工作安排;二是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相关奖励政策,发动广大工商企业和人民群众投诉、举报,营造良好的打假舆论氛围;三是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广大工商企业和个体私营业主,开展彻底的自查自纠。与此同时,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联合开展大规模的市场监督检查,摸清大案要案线索,为查处大案要案打下基础。
第二阶段:从5月下旬至10月下旬,主要任务是:各地、各部门协同联动,对群众投诉举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大案要案线索,顺藤摸瓜,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查处。特别要加大对制假售假窝点、为制假售假活动提供运输、仓储、经营等便利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假货批发经营者的打击和查处。在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整治中,对发现的制假售假线索,要及时通报有关地方,追根溯源,端窝打点。对已查处过的重点区域、重点市场,也要组织力量进行复查,防止死灰复燃和出现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