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1日)废止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
继续深入开展打假联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1〕66号 2001年5月22日)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打假联合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打假联合行动的实施方案
自去年10月国务院决定开展打假联合行动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态度坚决,行动迅速,各方联手,密切配合,打假联合行动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查获了大量假冒伪劣商品,捣毁了一批制假售假窝点,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惩处了一批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分子,初步形成了纵向联合、横向联动、全方位联手的打假格局,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省内外企业的欢迎。
但是,要清醒地看到,仍有少数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对打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把打假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假冒伪劣商品量大而广,制假售假主体日趋多元化,打假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执法力量比较薄弱,打假力度亟待加强。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1〕32号)要求,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一往无前、除恶务尽的决心,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全省的打假联合行动继续引向深入。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动全省各方面的力量,协同作战,密切配合,继续深入开展声势浩大、专群结合、扎实有效的打假专项斗争,通过对重点商品、重点市场、重点地区的专项整治,力争在年内使制假售假猖獗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假售假猖獗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为我省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打假工作重点